《双城记》是狄更斯的小说中,在结构上最严密完整的一部,没有多少与主题无关的繁枝杂叶。从情节看,虽然错综复杂,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冤狱、爱情和复仇的主题,但基本上是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的。主要表现爱与行善,反映恨与复仇。通过爱恨交锋,善恶搏斗,最后如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达到作者一贯主张的惩恶扬善的创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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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的地位是牢不可破的。一百三十多年来,他的作品在畅销书中遥遥领先。在那些人手一册的经典中,他仅仅排在《圣经》和莎士比亚之后。
——英国作家 菲·霍布斯色姆
第一部 复活
第一章 时代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们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
当时,英国的王位上坐的是一位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位容貌平常的王后;法国的王位上坐的是一位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位容貌姣好的王后。在这两个国家那些坐食俸禄的权贵们心中,有一点比水晶还要明澈,那就是大局已定,江山永固了。
那是我主耶稣降生后的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在那上天恩宠的幸福年代,英国正如当今一样,非常信奉神的启示。索斯科特太太刚刚过了她的二十五岁大寿,禁卫军中一个未卜先知的士兵,早已预言她这位圣灵将降临人间,宣称诸事已安排就绪,伦敦和威斯敏斯特即将遭受灭顶之灾。公鸡巷的鬼魂用叩击声宣泄天机后被袚除,也只过去十二个年头,而在刚过去的这一年中,又有精灵鬼怪用叩击声来宣泄天机了(惊人地毫无新颖之处)。不过也有一些世俗事件的消息,来自美洲大陆英国臣民的一次会议,最近传到了英国朝野。说来也怪,这些消息对于人类,要比公鸡巷里孵出的任何一只小鸡宣泄的天机重要得多。
总的说来,法国不如她那位一手持盾、一手执三叉戟的姊妹那么热衷于鬼神。可她滥发纸币,挥霍无度,畅通无阻地走着下坡路。此外,她还在那些基督教牧师的指导下,以施行种种德政为乐,诸如剁去一个青年人的双手,用钳子拔掉他的舌头,然后把他活活烧死,只因他看见五六十码外有一行满身龌龊的修道士走过,没有在雨中跪下向他们行礼致敬。很有可能,在那个受难者被处决之时,长在法国和挪威森林中的一些树木已被伐木人——命运之神做上标记,准备砍倒锯成木板,做成一种装有口袋和刀斧,在历史上曾令人胆战心惊的活动装置。很有可能,就在那一天,在巴黎近郊种着几亩薄田的庄稼汉的简陋外屋里,也正停着几辆制作粗糙的大车,在那儿躲风避雨,车子溅满污泥,猪在周围拱嗅,家禽在上面栖息,这就是那个庄稼汉——死神留着用作大革命时押送死囚的囚车。可是,那伐木人和庄稼汉虽然不停地在干活,却默默无声,连走起路来都蹑手蹑脚,谁也听不见他们的脚步声。由于对胆敢怀疑他们并已觉醒的人都要加上不信神明和有意谋叛的罪名,情况就更加如此了。
在英国,几乎没有多少可供国人夸耀的秩序与安宁了。每天晚上,堂堂的京城都有明火执仗的盗窃和拦路抢劫的案件发生。各家各户都公开得到告诫:离家出城,须将家具送家具行仓库保管。黑夜拦路抢劫的强盗乃是白天市区经商的买卖人,若是在当“大王”时被同行的生意人认出,受到指责,就豪爽地给他的脑袋送上一枪,然后逃之夭夭;七个强盗拦劫邮车,被押车的警卫打死三个,接着,“由于弹药用尽”,警卫又被余下那四个强盗打死,之后,邮车被太太平平地洗劫一空;堂堂的伦敦市市长大人,也在特恩海姆公园被一个强盗拦劫,当着他全体扈从的面,把这位显赫人物抢了个精光;伦敦监狱里的犯人和看守发生殴斗,司法当局就用装有实弹的大口径短枪,朝他们一阵乱放;小偷在王宫的召见厅里剪走王公大臣脖子上的钻石十字架;武装士兵到圣贾尔斯区搜查私货,乱民向士兵射击,士兵也向乱民开火,谁也不认为这类事有多越乎常轨。在处理这些事件中,屡屡动用刽子手,尽管徒劳而有害,但仍照用不误。一忽儿,绞杀几大串各式各样的罪犯;一忽儿,星期六吊死一个在星期二捕获的盗贼;一忽儿,在新门监狱烧死成打刚抓到的人;一忽儿,又在威斯敏斯特大厦门前焚烧小册子;今天处决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明天又处决一名偷了农家孩子六便士的可怜巴巴的小偷。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许许多多类似的事情,都发生在那令人难忘的已成过去的一千七百七十五年,以及临近这一年的时候。就在那两个大下巴的男人和那两个容貌平常与容貌姣好的女子忙于这些事情,热衷于用高压手段来维持他们的神圣权力时,那伐木人与庄稼汉也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操劳着。公元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就这样引领着这些赫赫人主和芸芸小民——其中包括本书所要记述的人物——沿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条条道路,向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