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一部重要的作品,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两人互相扶持,历经种种奇遇。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书中很多幽默和讽刺的内容,读起来意味深长。这是马克·吐温作品精选中最杰出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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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的形象是永恒的,堪与奥德赛、浮士德、堂吉诃德、唐璜、哈姆雷特等举世闻名的文学典型相媲美。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T·S·艾略特
★整个现代美国文学都来源于马克·吐温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最优秀的一部书,此后还没有哪本书能和它匹敌。
——海明威
第一章 文明调教
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就不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人。这也无妨。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书中讲的事大都真实发生过。有些地方不免有些添枝加叶,不过大体上实有其事。这也无伤大体。据我所知,撒过一两回谎的大有人在。只有波莉姨妈、寡妇,也许还有玛丽,是例外。波莉姨妈——也就是汤姆的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那本书都讲了——那本书大体上讲的都实有其事,也有些是添枝加叶,这我在上面说过了。
那本书的结束部分讲到: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山洞里的一大堆钱,发了大财。我俩各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币。把钱堆起来,那景象好吓人。后来,撒切尔法官把钱拿去放利息,我俩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都有一元钱的收入——这么多的钱叫人不知如何去花。道格拉斯寡妇把我认作干儿子。她答应,要教我做个文明人。可是成天被困在那样的屋子里,真是活受罪。你想,寡妇的规矩可多了,全都一本正经、枯燥乏味。我实在受不了,有一天便开溜了。我又换上了原先的破衣烂衫,钻进了原先的装糖的大木桶里,过着称心如意、逍遥自在的日子。可汤姆·索亚找到了我,说要发起组织一个强盗帮,要是我能回到寡妇家,就可以加入强盗帮,被人器重。于是我就回去了。
寡妇对着我痛哭了一场,说我是迷途的羔羊,还狠狠骂了我一顿,不过,她倒没存什么恶意。她又让我穿上了新衣裳。没法子,我只得照她说的办,穿上那样的衣衫,憋得我直冒汗。这么一来,那老一套又开始了。寡妇开饭摇铃,你得准时就餐。上了饭桌,你可不能立马动手,还得等着。等寡妇低下头,朝饭菜嘀咕一阵,尽管这些饭菜没什么好挑剔的,只是每道菜都是单做的。要是来一桶大杂烩,那是另一码事。各样菜混在一起烧,连汤带水,那就格外鲜美了。
吃过晚饭,她拿出她那本书,给我讲摩西和蒲草帮的故事①。要搞清有关他的事,累得我直冒汗。慢慢地她好不容易才让我弄明白,原来摩西死了很久很久了。这样,我就不再为他瞎操心了,因为我对死了的人压根儿没兴趣。
没过多久,我就想抽烟,便要去求寡妇。可是她死活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戒了烟。世界上有些人就这副德行,对一件事原本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摩西这人,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好处,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碴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没说的,因为是她自己做的事。
她姐姐沃森小姐,一个长得精瘦的老姑娘,戴一副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她拿来一本拼音课本,故意难为我。她逼着我死死熬了近一个钟头,寡妇这才叫她手下留情。我实在受不了。接下去又是枯燥乏味的整整一个钟点,害得我坐立不安。沃森小姐老说:“别把脚搁在那上边,哈克贝利。”“别闹得嘎吱嘎吱响,哈克贝利——得坐端正。”一会儿又说:“别打哈欠,别伸懒腰,哈克贝利——干吗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跟我大讲特讲那个坏地方②。我就说,我倒是愿意去那里哩。这可把她气坏了。可我没存坏心,我心里想的只是到哪个地方走走,换个环境,哪儿都行。她说,我刚才那些话,全是邪恶的话。换了她,死活也说不出那样的话来。她可要活得规规矩矩,将来好升入那个好地方。得了,我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什么好,所以我已暗下决心,决不想那事儿。不过,这些话我压根儿没说出来,因为只要一说出口,就会遭殃,捞不到半点儿好处。
① 见《旧约·出埃及记》。说的是埃及公主收养以色列一妇女的弃儿。到后来,摩西率领受压
迫的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后建犹太国家。
② 坏地方:此处是指地狱。下文的“好地方”系指天堂。
你看她既然已经说开了,便没完没了说下去,把那个好地方说得天花乱坠。说什么,在那边,一个人只是整天这里走走,那边逛逛,弹弹琴,唱唱歌,过的永远是那样的日子。可我呢,对这些不感兴趣,只是我没说出来。我问她,据她看,汤姆·索亚能去那里吗?她说,他还差一截子呢。我听了高兴得不行,因为我要的就是汤姆·索亚始终能跟我一块儿。
沃森小姐老跟我作对,日子太累太乏味了。后来,她们招呼几个黑奴进来做祷告,然后打发他们去睡觉。我手拿蜡烛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把蜡烛放在桌子上,自己在靠窗的椅子上坐下来,一心想些高兴的事儿,可白费劲。我只觉得无聊孤单,恨不得死去的好。天上的星星在一闪一闪,林子里树叶在沙沙作响,听起来好不凄凉。远处一只猫头鹰,正为死者呜呜地叫;还有一只夜莺和一条狗正在为一个快死去的人高声吠叫。还有那风儿冲着我,想对我诉说什么,我就是听不明白它到底想说什么,害得我浑身哆嗦起来。我又听见远处林子里鬼魂的声响。但凡鬼怪,每逢想把心头的话说出来,可又说不清,所以在坟墓里就不会安生,于是一到晚上就出来,四处游荡,悲哭哀号。吓得我胆战心惊,丧魂失魄,这时候有个伴儿该多好。不一会儿,一只蜘蛛爬上我的肩膀,我连忙用手一弹,把它弹到了蜡烛火焰上。我还来不及凑上前去,它就被烧成了一团。不用说,这可是个坏兆头,我准要遭灾了。吓得我差点没把身上的衣服抖落在地。我立起身来,原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前画个十字。接着用线把头上一小绺头发扎起来,不让妖怪近身。不过,这一招是不是有用我没把握。要是把拾到的一块马蹄铁又弄丢了,而没有钉到门上去,才用这招避祸,听说这么做挺灵验的①,可就是没听说弄死了一只蜘蛛,能用这个办法消灾避祸的。
① 当时迷信,拾到一块马蹄铁,即说明要交好运;丢了它就要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