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狮王》
皇家野生动物园的总管的家里,一个叫帕特里夏的小女孩有着非凡之力——她听得懂所有野生动物的语言,她能与它们对话,她是狮王“国王”的好朋友。
母亲总希望帕特里夏远离森林,去上流学校读书,而父亲则与跟帕特里夏一样,与动物为伴,生死相依。帕特里夏热爱大自然,钟情大草原。在乞力马扎罗山下浩荡的风声里,帕特里夏与狮王一起呼号,歌唱,奔跑,嬉戏。
友情、力量、血性、嫉妒和爱,在广袤的大草原上滋生,帕特里夏的与狮王情感陡生变数……帕特里夏长大了,她的热爱也伴随她一起成熟?或是失落?
本书自出版至今,广得赞誉与拥捧。它不仅多次获得各类大奖,同时,经法国教育部推荐,它还成为法国中小学生入学考试必读范文。几十种不同语种的译本相继出版,长销不衰,它们在向一部经典致敬,也同时将这部《狮王》推入世界童书经典行列。
连续数年雄踞法国畅销书少儿类排行榜前十名
销量百万的法国儿童文学经典
法国教育机构及中小学学校列入推荐书目
1958年春,此书由法国伽利玛出版社首次发行,立刻引起读者和评论界的热烈反响,此后的数十年间,以每季度加印一次的速度,法语版印数超过数百万册。美国于同年夏天推出译本后,当即轰动一时,从此牢固地奠定了作者在美国的声誉基础。凯赛尔当年因此书而获大使文学奖,次年又一举夺得第九届摩纳哥文学大奖。
1962年,他能入选万众瞩目的法兰西学院成为四十名院士之一,无疑不能忽视《狮王》为他带来的影响。法国的中学把它定为学生必读的范文,几十种不同语种的译本进而把它椎向了世界书坛。
评论界对于《狮王》几乎用尽了所有溢美之词:既是现实主义又是浪漫抒情的艺术风格;既是飘逸又是浑厚的文采;既扣人心弦奇妙无比,又令人信服而久久难忘…《狮王》不愧是世界文学上的经典作品,将本书引进中国,对广大中国青少年读者的阅读和眼界的开拓益处良多。
普世之爱
读者在这里读到的,并不是美国好莱坞的动画片《狮王》的故事。
而是法国的一部文学作品,约瑟夫?凯赛尔的小说《狮王》。
一、故事
我手头法语原版的《狮王》,在封底上是这样介绍这部小说的:“一个女孩子与一只雄狮之间的爱。”不要以为这是什么爱情之类的东西,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女孩对一只从小就受到她照料的狮子的友情。当然,把这情谊叫做“爱”也是可以的,那是小姑娘对动物的喜爱,是她超出了人类博爱的对世间生命普世的爱。
女孩叫帕特里夏,她的父亲约翰?布里特是非洲肯尼亚某皇家野生动物园的主管。
那只叫“国王”的狮子是小女孩的朋友。当年,人们在热带稀树草原的灌木丛窟窿中发现这只狮崽时,它顶多才生出来两天,像只瞎猫一样孤立无助。从那时起,女孩帕特里夏就成了它的朋友、它的保姆。渐渐地,随着它逐渐长大,它也跟她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对她始终忠心耿耿,服服帖帖,她想让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
帕特里夏的母亲茜贝尔讨厌那狮子“国王”成天跟女儿待在一起,想方设法地分开他们俩,但无论是寄宿学校,还是出外游历,都无法把“他们”分开。绝望中,她甚至恳求丈夫把那只狮子打死算了。
帕特里夏看到雄狮“国王”有了两只母狮作为生活伴侣后,嫉妒心大发。“国王”为阻止狂躁的母狮对女孩的进攻,不仅挡在了母狮和女孩中间,而且还主动出击,让意欲行凶的母狮屈服了下来。
“国王”与小姑娘的故事,在小说结局时出现了情节突变的高潮,疯狂追求着帕特里夏的黑人马赛族青年奥里乌嘎,突然向狮子发出挑战,朝狮子投出了长矛。而帕特里夏见狮子负伤流血,就像自己在负伤流血一样,怒不可遏地放开狮子向勇猛的斗士奥里乌嘎扑去。
就在狮子即将用獠牙咬住奥里乌嘎脖子的一刹那,已经闻讯赶到的布里特开枪射中了狮子的心脏。
看到父亲亲手杀死了自己最亲爱的动物朋友,帕特里夏顿时疯狂起来,她无法原谅父亲的这一罪过。心灰意冷的她决定离开父亲、母亲,永远地离开森林,离开这个皇家野生动物园,离开她气息所依的野性万物,遂母所愿地去城市丛林……
二、人物
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无疑是帕特里夏,而她的朋友,叫“国王”的雄狮,也可被看做是一个“人物”。另外,孩子的父亲、母亲分别在女儿和狮子“国王”的友谊关系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作为次要人物的,则有英勇、无畏、莽撞、嫉妒的马赛族青年奥里乌嘎,忠诚、睿智、老到的独眼猎人基霍洛等。
帕特里夏自幼就在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皇家野生动物园中成长,她留着圆球状的发型,穿着方便爬树登高的背带裤,成天跟野生动物待在一起。她的身边总是形影不离地跟着两个小动物朋友猴子尼古拉、羚羊桑贝琳。她被皇家动物园里的黑人说成是“狮子的孩子”,依我看,她简直就是狮子的“小母亲”。在这部小说中,帕特里夏无疑是第一号主人公,是野性、自然、天真、淳朴的象征。
正因为她是狮子的孩子,是动物的朋友,所以她毅然决然地说:“我讨厌,我诅咒所有的白人狩猎者。”
当地的黑人对她是又喜欢又害怕。喜欢,是因为她的天真、淘气、调皮,跟动物的亲密无间;害怕,则是因为她毕竟是皇家野生动物园主管的宝贝女儿,握有权势;当然,另一方面,也由于狮子“国王”对她的服从,她似乎比“国王”更威严。
从一段描写中,读者便可见帕特里夏与父亲关系之一斑,那是在布里特当着土著的面进行工作巡视时:
突然一个球状发型的脑袋扒开了围观人群,出现在布里特身后。这个披头散发的淘气鬼粗野地尖叫了一声,小黑孩们不得不停止了攻势。接着她跳上布里特的腰,扒着他的脖子,嗖地一下坐上了布里特的肩膀。……帕特里夏不用说话,这一切都表现出她对温情的渴望和对占有的得意扬扬。她用动作宣扬着:“快看,看这个巨人,这个皇家动物园的主人。看他!他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我想对他怎样就怎样。”
狮子“国王”,不是一般的纯粹野狮子,因为它从小得到人类的关爱,关爱它的人,除了帕特里夏,还有她的父亲布里特,以及老猎人基霍洛等。在帕特里夏的始终陪伴、照料下,小狮子渐渐长大,从小猫一般的幼崽,慢慢长成为大猫一样的幼狮,生气勃勃的小狮子,青春期的无畏猛兽,一只真正的但还没完全发育的狮子,直到最终变成一只被称做“国王”的雄狮。然而,女孩子对狮子的权威没有变,他们之间的情谊始终没有变。而这一友情后来也为小说的叙述者所见证。
“国王”死的时候,对人的行为不理解,为什么有人要杀死它呢?奥里乌嘎把长矛刺向了它,它还可以还击,而当布里特把子弹射进它的胸膛中时,它却茫然了……
狮子侧卧着,睁着眼睛,脑袋贴在草地上,仿佛还在等待帕特里夏依偎着它躺下。帕特里夏也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最美丽的游戏就要结束,这个最珍贵的生命即将完结。她向国王俯下身子,想抬起曾经守护过她的爪子。可这只爪子死沉死沉的,她只好任其耷拉下来。她又把手伸向那双金色的眼睛,那双往常总是对她笑眯眯,眨巴的眼睛。而此时这双眼睛已经没有了任何表情,任何光彩。
……
国王的脑袋一动不动,嘴巴死气沉沉地大张着,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毛玻璃。只有大群的苍蝇围绕着已经暗沉的伤口盘旋,嗡嗡作响。
帕特里夏的母亲茜贝尔,长了一张苍白的面孔,几乎总是戴着墨镜。她是欧洲或曰西方文明的代表,或者,可以退一步说,是生活在野性环境中的拼命维护点点滴滴的文明的代表。她已经跟布里特在那“丛林中可以俯瞰里夫特山谷壮丽、原始美景的白色小教堂”中完了婚,作为皇家野生动物园的主管的夫人,人们不难想象她当时拥有那些财富时的幸福感。
但是茜贝尔很不满女儿在充满野性的非洲大自然中的生活,总“希望她将来去法国受教育,学习如何梳妆打扮,让她的举止像一个在巴黎出生的人”。她也采取过措施,让她从野蛮的大自然走向文明社会,但没想到“寄宿学校把她都折腾病了”。女儿根本就不领母亲的情,在内罗毕上流社会的寄宿学校,尽管她很快就发现自己比其他所有的女孩学得都好,而且本来可以跳一级或者两级,但她却故意说蠢话,干蠢事,以便被尽快遣送回来。因为,她在寄宿学校实在是厌烦得要死。关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始终是令茜贝尔头痛的“家庭烦恼”。
而那位身体并不在场,精神却无处不在的莉丝?达尔布瓦,则是隐藏在母亲茜贝尔背后的欧洲文明的真正代表。
小说故事的叙述者“我”正是因为莉丝的某种关系,才跟这对夫妇来往的:莉丝是当年茜贝尔在瑞士寄宿学校时的好友。“我”带了莉丝写给茜贝尔的介绍信,来到皇家野生动物园小住,这才认识了帕特里夏。也正是因为叙述者“我”是从莉丝那里来的,因此在一开始也被帕特里夏和茜贝尔当做是欧洲文明的代表(尽管母女俩看这问题的视角根本不同),其任务就是把帕特里夏带回到欧洲去。
布里特的形象则比较复杂:这张蓬乱头发下野兽般的面容——是武力、强悍、野蛮的代表,也是权力、秩序、责任的象征。这位约翰?布里特曾有过惊人的往昔:他名声在外:“偷猎象牙和犀牛角的公牛布里特,枪不离手的职业猎人公牛布里特,全区大个头猎物的终结者公牛布里特。”他当初为什么要杀动物?布里特的解释是:“要想准确地杀死野兽,就要先了解它们。要了解它们就要喜欢它们。而越喜欢它们就越想杀死它们。现实比我描述的还要糟糕。正是因为人们喜欢这些野兽,才更想要杀死它们,体会以此带来的快感。无所谓是否饥饿,无所谓代价多少,无所谓有没有许可,无所谓是否在禁猎区,无所谓野兽有多危险,这些都不重要。只要它是漂亮的、高贵的、可爱的,只要它用它的力量或优雅打动了您,那么您就杀死它。”后来,他当上了皇家野生动物园的主管,作为当局的责任人,履行着保护动物,维护自然秩序的任务。他放任、鼓励、帮助女儿跟动物沟通,因为他生性喜爱野兽和自然,但为保护她的安全,以防万一,他不得不派老猎手基霍洛暗中跟着她……
对莉丝(甚至在一开始还包括因莉丝的关系而来野生动物园的“我”)布里特心存戒意,他曾这样抱怨那位远在瑞士的女士:“真不敢相信,像莉丝这样自负空虚,只爱打扮的女人竟能在一万公里以外给我们制造这么多麻烦。”
最后,当他见到狮子死死地压住了马赛人奥里乌嘎,就要把那勇士撕成碎片时,他毅然决然地开了枪,一弹命中“国王”的心脏。这个早年外号叫公牛的布里特,终于在关键时刻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要保护动物,除非动物威胁到人类的生命。”
作者约瑟夫?凯赛尔认识一个叫塔贝雷少校(maiorTaberer)的朋友,他就在非洲的一个野生动物园当主管,行使保护动物的使命,而且这部《狮王》就是作者在他的家中小住时构思的。不过,凯赛尔强调说,布里特、茜贝尔和帕特里夏的形象都是虚构的。但他同时又强调说,塔贝雷少校在保护野生动物事业中体现出的经验和责任,对他这部小说的写作,无疑有着很大的影响和启迪。
而那个曾经被狮子撕得遍体鳞伤的独眼猎人基霍洛,从小习惯了喝牛血的马赛人奥里乌嘎,从某种程度来说,应该也是亲近自然的种族代表。他们在小说中几乎没有言语,只有动作、行为。这一点,多多少少说明,他们在作者眼中,只是一些配角。不过,他们的举止行为,还是不无惊人之处,至少不缺强悍、野性、英武、忠勇之气。例如那位奥里乌嘎,他生性就喜搏斗,从来就不怕狮子一类的猛兽。为了赢得帕特里夏的爱情,他好几次准备伏击“国王”。最后一次,他本来已经投出长矛,刺伤了“国王”,但“国王”在帕特里夏鼓励下一跃而起,扑向那头戴狮鬃的彪悍的马赛人。于是,读者们见到了两种“狮子”的交锋:
我有些认不出这个身影了。他像是从蒙昧时代走出来的人,手中巨大的盾牌遮住了身子,闪着黏土和古铜色光辉的头发上面飘动着光环般的狮鬃。
……
狮子以异常的轻巧站起身,鬃毛挺立,嚎叫着一下子扑到奥里乌嘎身上。两种鬃毛,一活一死交织缠绕在一起。
他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对待自然的做法,在一些欧洲人眼中,似乎有些荒唐,至少是不好理解。但毫无疑问,他们与自然、与动物的关系,要比文明人更简单,也更和谐。
三、话题
其实,小说中,还有一个十分美妙的形象,可那不是某一个人,而是非洲草原的一片景色。不过,我们确实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大写的“人物”,因为它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充满生命活力的自然,请看:
此处是一个宽阔平滑、波光粼粼的圆形河滩,过去曾是一汪湖水。月光反射在水面,银波闪耀。在这片延伸到乞力马扎罗山的月光幻影之中,我们看到受到自由空间、清新空气和皎洁月色吸引的动物正在嬉戏。体形庞大或力量凶猛的牛羚、长颈鹿还有野牛正在迷人的马戏场中安静地散步。斑马、格兰特瞪羚、黑斑羚在干涸的湖中间混杂在一起,形成一个无边、无重力的圆圈。这些被镀上了银月和水墨颜色的,超脱了肉体的身影在天幕中轻巧、迅速、自由、优雅地摇摆,站立。它们的动作比白天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高贵和迷人。这正是受月光浸润、引导而完成的疯狂、神圣的舞蹈。
任何一个热爱自然的人,面对它,都会为它的雄伟、博大、广袤所感动和振奋。
然而,欧洲的某些文明人与非洲的自然是那么格格不入。读者可以从布里特的口中得知:有那么一位在乞力马扎罗山下也不忘戴齐珠宝首饰的女士,“可惜某天早餐时,她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一群猴子夺走”。还有一些游客,则因为临时住的茅屋里没有冰箱而牢骚满腹。
作为旅游者的“我”,尽管也来自欧洲,但毕竟对大自然、对野性的动物、对非洲的原始生活充满敬意,也能理解和欣赏帕特里夏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当然,相比于“野兽们的女巫”帕特里夏,他就差得远了。
帕特里夏对野生动物的理解和热爱,应该远远地胜过一些同样也热爱并且想保护动物的成人。有这样一段话,颇能说明问题:
“这些野兽不需要您,”帕特里夏终于开口了,“和您在一起,它们就不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安静、自由地玩耍了,像它们平常习惯的那样。”
“可是,我喜欢它们,这你也知道。”
“那也不行,”帕特里夏反驳道,“野兽和您合不来。必须得懂它们,但您不懂……而且您也不会懂。”
小说设计了一个悲剧结尾:“国王”死后,最终,帕特里夏还是在欧洲文明的进逼下失败了,屈服了。
我们看到,她含泪告别了大自然,告别了充满了温情和自由的动物世界,要去内罗毕,要去她以前曾经去过的寄宿学校。这是一次真正的告别,告别自然,走向文明。但是她心有不甘,她得发泄,她得爆发:
帕特里夏抖得越来越厉害,越来越快。她主动抓住我的手,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紧紧把它攥住。
“就剩它一个人了。”她呻吟着,“就剩下它一个,永远地。”
发出第一声啜泣是艰难的,就像嘶哑的喘息,随后的抽泣则轻松起来。
帕特里夏哭了出来,就像任何一个小女孩那样,就像任何一个人类的孩子那样大哭起来。
而野兽们则仍在跳舞。
小说人物帕特里夏的故事,使我不禁想起另外一个法国小女孩,那位在真实生活中长期与野生动物为友的小姑娘蒂皮。
蒂皮的父亲是摄影师阿兰?德格雷,长期在非洲的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等地工作,拍摄那里的沙漠、草原、动物。她从小跟着父母在非洲长大,在野生动物中间无忧无虑地生活。有一本书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记述了小蒂皮对大自然和野生动物的赞美,以及对她与动物相伴的童年生活的回忆。那本书上生动活泼的文字,尤其是那些色彩斑斓的照片,记录了蒂皮与大象、豹子、鸵鸟、斑马、狒狒、蜥蜴等动物亲密无间的友谊,还有她对它们的深刻理解与认识。
后来,到了上学年龄,蒂皮不得不回到法国,跟同龄人一起在巴黎上学,比他们稍晚几年开始接受欧洲文明的熏陶。她遇到了困难……尽管我们不知道她后来是如何生活的,因为法国社会要保护小明星(她因为童年时代与动物为友的“历险”生活……成了法国家喻户晓的生态大使级别的明星),不让媒体采访她。我们从媒体那里再也没有得到关于她的最新报道,但通过她父母的讲述,我们还是得知了她的一些近况。例如,她的父母离婚了,她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很复杂的家庭问题,更何况这还是许多从生下来就接受西方文明的孩子所无法面对、无法解决的难题。
我在想,颇有些担心地想,真实生活中的蒂皮?德格雷的状态,大抵就是小说中帕特里夏将要面临的明天。
四、作者
小说《狮王》的作者约瑟夫?凯赛尔(JosephKessel,1898—1979)出生在阿根廷,父母都是俄国犹太人,后移居法国。1915年才十七岁时他就当了新闻记者和演员。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次年他即投笔从戎,在空军部队服役,屡建功勋。
在六十余年的漫长文学生涯中,凯赛尔著作等身,结集出版的传世作品有七十余部,论字数不下一千万字,其中长篇小说就有十四部。而《狮王》正是使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殊荣的扛鼎之作。
1962年,他入选法兰西学院,成为四十名“不朽者”院士之一。他获得的勋章还有荣誉团的大军官勋章、文学艺术指挥官勋章,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十字勋章。
1958年春,《狮王》由法国伽利玛出版社首次发行,立刻引起读者和评论界的热烈反响,很快就跻身于畅销书之列,至今的法语版印数已达数百万册。作者当年因此书而获大使文学奖,次年又一举夺得第九届摩纳哥文学大奖。
当然,要了解凯赛尔,最好还是去读他写的作品。现在,《狮王》既已出版,那么,就请中国的读者先来读一读它吧。
余中先
2011年8月6日七夕之夜
写毕于北京蒲黄榆
非洲梦
这是一个白人女孩与非洲雄狮的故事。关于单纯、信任,还有伟大的友谊。
少女在肯尼亚与这只雄狮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但狮子最终还是被杀死了,少女也离开了非洲。
这本薄薄的小书带我去了一直未曾抵达的非洲。
喜欢它,也许是因为童年的经历。我几乎刚刚开始读这本书,眼睛里立刻就映现出自己的童年。这世界的一切都如此相似。
因为幼年体弱多病,医生建议我去空气清新的地方,于是我被母亲送往草原。那是一段风一般自由的日子,即使现在,我也愿意用所有的时间去回忆那段闪亮的生活。在那里,我饲养了两条乳白色蒙古牧羊犬。它们高大、凶悍,属于蒙古牧羊犬中一个特殊的品种。后来尽管我不断地进入草原寻找,却再也没有见过那一品种的牧羊犬。它们作为一个珍贵的品种,就像离我远去的草地的日子一样,永远地消逝了。它们是独属草地的品种。
后来我到了上学的年纪,必须离开草原。当时对于它们未来的安排,我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坚定——一定要将它们带回我的城市,无论如何要让它们跟我在一起。在出发去车站时,在我的要求下它们被装进麻袋放在马车上,它们的头露在外面,当时我还为它们被包裹成那样而窃笑。但是到了火车站以后我才发现,尽管我一直认为它们是再普通不过的狗,但对于车站上的乘务人员还有乘客来说,这两条乳白色的牧羊犬,绝对是带有蛮荒气息的野兽。确实,它们是带有咬狼犬血统的东方牧羊犬。
这样的大狗是无法带上火车的,那时我还是一个孩子,也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有动物检疫和托运这一说法。火车即将开动,我亲手解开了系在麻袋口上的绳子,将它们放开了。
在我离开后不久,其中一条叫查干(蒙古语,白色之意)的就在去车站的路上被车撞伤,回到家中苦挨几日之后安静地死去。另一条叫阿尔斯楞(蒙古语,雄狮之意)的开始独自去车站等待我,不过三个月,也郁郁而终。
我想,我的童年时代就是在那个时候结束的——得知我的牧羊犬死去消息的那一刻,我知道生命中有些东西永远地消失了。
帕特里夏的非洲童年应该就是在父亲的枪声响起的那一刻结束的。因为自幼亲戚中不缺少猎手,我不止一次听到过枪声,我了解那种声音对我的震动,就像我听到作品中的枪声,莫名地震颤。狮子必须被杀死,因为它正在攻击人类,在人类的社会体系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即使那狮子仅仅是出于自卫。
后来,我慢慢地长大,所谓成长,大概就是一种麻木吧。我开始接受它们的离开,我想:我拥有过它们就已经足够了。我能够理解它们对我的深沉的爱。其实,在不同的物种之间,建立一种绝对信任的友谊异常艰难,所以人们才会努力相信这世界上有所罗门王的指环。
我曾经拥有那浩瀚而隐秘的世界,这就足够了。
其实在1996年我已经看过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另一个译本,那时,确实对非洲心驰神往。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记得,那场在香港红磡体育馆举行的著名的摇滚音乐会,穿着海魂衫的何勇演唱那首《非洲梦》:
去那遥远的非洲看一看那里的天和树
亲耳听一听非洲的鼓声还有那歌声的真实倾诉
小鸟儿一叫我们就起床,树上的水果是最好的干粮
骑着那大象四处游荡去寻找那故事中的宝藏
也许非洲是人类被逐出伊甸园之后的最后一块净土,美国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在他晚年更富有自传色彩的小说《非洲的青山》中写道:“非洲……能使一切除了职业入侵者和掠夺者以外的人回到童年时代。”
让我们尝试着回到童年时代吧。
让我们看看这本《狮王》,看非洲无边的绿野,看象群过草原那动人心魄的美景,还有峰顶终年积雪不化的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
少女帕特里夏与雄狮“国王”的故事就发生在那里。
黑鹤
2011年11月10日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它是不是拉扯过我的眼皮,想看看里面藏了什么东西?虽然我不敢肯定,但我确实有种感觉,在我还睡眼惺忪的时候,有一个轻盈且略显粗糙的刷子划过了我的脸颊。现在我彻底清醒了,我看到它正坐在我的枕边,专注地观察着我。
它的个头还不如一个椰子大。毛短且有光泽,浑身从脚趾一直到头顶都长满了这样的毛,让它看起来像个毛绒玩具。唯独脸上有所不同,像罩了一个黑色缎子面具一样,两只眼睛透过面具闪着光。
天才蒙蒙亮。昨晚因为疲倦忘记关掉的马灯还发着光。伴着这个灯光,衬着石灰粉刷的白色墙壁,我看清楚了这个黎明的使者。
如果再晚几个钟头,我也不会对它的出现如此大惊小怪了。它的许多同类就生活在我茅屋周围的大树上。一大家子就在一根树枝上玩耍。可我是昨天夜幕降临的时候才拖着筋疲力尽的身体来到这里,所以此刻我屏住呼吸,端详着这只靠近我面庞的小猴子。
它一动不动,一双镶嵌在黑缎子似的脸庞上的眼睛专注地打量着我。
它的眼神里既没有害怕和怀疑,也没有好奇的意味。对它而言,我不过就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对象。
一会儿,这个毛茸茸的,婴儿拳头大小的脑袋歪向了左边。伶俐的眼神里写满了忧郁和怜悯,好像是因为我。
这双眼睛看上去是善意的,似乎想给我一些忠告,什么忠告呢?
大概我下意识地挪动了一下。这个金褐色的小毛球立刻蹦跳起来,飞速越过一件件家具,来到敞开的窗户边,最后它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清晨的雾气中。
昨晚就寝时随手一扔的丛林服还在地上,就在行军床脚下的马灯边上。
穿好衣服,我来到走廊。
记得昨晚到达这个漆黑一片的露营地时,我隐约看到茅屋周围被一片灌木丛包围着。房前有一片宽阔的空地,伸向夜的深处。不过现在,一切都被浓雾所笼罩。剩下的唯一坐标,就是天边乞力马扎罗山上覆盖着皑皑白雪的高地。
隐隐地,我听到了一种类似骰子滚动的声音,声音来自通往走廊的原木台阶。我看到一只羚羊慢悠悠地爬上了台阶。
真的是一只羚羊,但非常瘦小,耳朵还不到我的膝盖,还有纤细如松枝一样的角和指甲盖大小的蹄子。
这个奇妙的生物从雾气中走来,停在我脚边,抬起了头。我尽可能小心地弯下身子,把手伸向这个如雕刻品一般精致的小脑袋。小羚羊一动不动。我轻轻地触摸着它的鼻子,开始安抚它。
它任我为之,两只眼睛望着我。在它难以形容的温柔之下,我感受到了和刚才小猴子一样伶俐、忧郁的神情。我再一次感到不解。
羚羊舔了舔我的手指,仿佛要为自己不能开口说话致歉。接着它缓缓地移开脑袋,走向台阶。骰子滚动的声音再次响起,它也消失了。
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迷人且短暂的热带黎明隐去了,大地迎来了清晨里的第一道晨曦。
五彩缤纷的光线华丽地划破暗影,此刻世间的一切都变得光彩夺目起来。
乞力马扎罗山上的皑皑白雪在阳光映衬下折射出亿万支朱红色的箭。
团团浓雾被阳光之火击碎,幻化成片片袅袅轻纱,盘旋着。露珠如钻石般在阳光下闪耀。
平日干枯、粗糙而且焦黄的草地这会儿也变得柔软起来,还闪出了玫瑰色的光芒。
我居住的茅屋周围的大树树冠也像重新上了颜料,鸟儿在歌唱,猴子在聒噪。
走廊前面,雾气和蒸汽逐渐消散,显现出一片更宽广、更神秘的绿色空间。远处一大块浮云在涌动。
幕布拉开,大地即将上演今日的戏剧。
在林中空地的尽头,还飘浮着不可捉摸的薄雾的地方,有流水在闪光。
那是一汪湖水?还是一个池塘?抑或是一片沼泽?都不是。大概是一处由并不丰沛的地下水滋润的水域,无力扩张,在一片茂密的草丛、芦苇和灌木荆棘中波动。
水边生活着各种野兽。
在我刚结束的东部非洲之旅中,我曾在基伍湖、坦噶尼喀湖以及乌干达和肯尼亚的沿途见到过很多野兽。但大都是转瞬即逝的一瞥。因为它们一听到汽车的马达声就立刻四散而去,受到惊吓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我眼前。
有时即便我有机会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观察一只野兽,也只能离得远远的,或是隐蔽在暗处偷偷地张望。
我带着一种特殊的渴望、兴奋、向往和沮丧的心情观察那些在干旱荆棘丛中自由和纯洁的生命。我觉得自己好像找回了失去记忆的岁月里曾经梦到过的天堂。但是,我虽已经触摸到了天堂的门槛,却依旧无法跨越。
一次次相遇,一次次失望。我终于产生了一种幼稚且挑剔的要求——重返朴素、纯洁世界的最初时刻。
因此,在回欧洲之前,我决定顺道参观肯尼亚的一个皇家野生公园。听说在这些自然保护区里,极其严格的法律保证了所有的野生动物都能以原生态的方式生活。
此刻,野兽们就在那里。
它们按照种类、属系和家族聚集在一起。不是因为警惕和怀疑周围的环境,而是出于本能。它们用这种方式应对可能的其他兽类的袭击。这些水洼旁和睦相处的野兽同灌木丛和朝霞融为一体。
从我这个距离看不清楚它们的动作,也分辨不出色彩是否和谐。但我能看清成百上千的野兽亲密无间。它们在此时没有丝毫的恐惧和惊慌。
小羚羊、大羚羊、长颈鹿、牛羚、斑马、犀牛、野牛、大象,所有的野兽或驻足或闲庭信步,一切都跟随自己的心意。
柔和的阳光斜照在乞力马扎罗山顶的白雪上。清晨凉爽的微风还在与最后几片云彩嬉戏。透过残雾可以看见野兽饮水处和牧场上还很热闹。那里有各种各样的脸庞、鼻子;或暗色、或金色,或呈条纹状的身影;直角、尖角、弧形、粗壮的长鼻和象牙。这一切的一切共同构成了一块硕大的壁毯,高挂在非洲的大山之上。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离开长廊,走了出去。我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我感到野兽在召唤我走向人类时代开启之前的幸福。
我顺着树木和灌木组成的屏障,沿着林中空地边沿的小路前行。随着我越走越近,这仙境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越发多彩起来。
每走一步都能让我发现更丰富的动物家族,领略它们的机敏和力量。我看清了羚羊的皮毛、野牛可怕的前额还有大象花岗岩般的身躯。
它们继续从一片草丛吃到另一片草丛,从一片水洼喝到另一片水洼,我则继续缓慢前行。它们始终沉浸在自己和平的王国之中,我越走越觉得它们越发真实,越发容易接近。
我来到荆棘丛的边缘。只要穿过它,接近那片波光粼粼的水域,我就可以在野兽们的专属领地感受它们的友谊了。
无论什么都阻拦不了我。所有的谨慎、自卫的本能都已被我抛在一边,在一个隐约但强烈的冲动下我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我的愿望即将得到满足。
就在此时,一个警告制止了我。警告就来自我身边的某处。绝不是动物,我已融入它们的世界。我想是人类。
我听到了一句英语:“您不该再往前走了。”
在一个灌木的阴影下我看见一个瘦小的轮廓,离我顶多两三步远。她没有刻意躲藏,不过因为她穿着暗灰色背带裤,倚在一棵大树旁,一动不动,使她看起来好像与这棵树融为了一体。
此刻站在我面前的是个十多岁的孩子,梳剪成圆球形的乌黑头发遮住了前额,圆圆的脸晒成了棕褐色,皮肤很光滑,脖子纤细且柔软。棕色的大眼睛仿佛对我不屑一顾,始终目不转睛地盯着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