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遗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一书写的是一只狗怎样在人和环境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归野性的过程。巴克原本生活在美国南部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是大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受过良好驯化的狗。后来却被卖到了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从此成为一条雪橇犬。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从养尊处优变得坚强勇敢,逐渐变得似狼非狼又似狗非狗。它经历了艰难险阻,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回到了野性的自然环境。
第一章
进入原始
巴克是一只血统高贵、生活优越的狗,它生活在大法官米勒的宅邸,统率着米勒家广阔的领地。然而使所有狗都黯然失色的巴克却被曼努埃尔偷去卖了。养尊处优的巴克被人用棍棒残酷无情地对待并被一次次转手交易。它不知道自己将要踏上另一条路,一条渐渐回归野性的路……
在圣克拉拉山谷有一座远离大路,半掩在树林中的房子。透过林子可以瞥见房子,宽敞明亮、典雅庄重的装修尽显房主大法官米勒不凡的品味。房子四周是一片使人心情舒畅的绿草地,砾石车道穿过草地,蜿蜒着经过高大笔直的白杨通向房子。房后是一片更为广阔的土地:一些大马厩,一排排仆人住的小屋和整齐排列的外屋都被茂密的藤蔓遮盖着。茂密的葡萄藤,广阔的牧场,先进的自流井水抽水设备正在灌溉着干渴的果树林和浆果地,大大的水泥游泳池中的水清澈透亮。十多个马夫和男孩聚在一起享受着悠闲的下午茶时光。巴克就生活在这里。
巴克统治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广阔领地。它在这儿出生并生活了四年。当然,还有其他的狗。这么大的地方,当然还会有其他的狗。可是它们来了又走了,每天挤在拥挤的狗窝里或住在巷子的深处,走起路来蔫头耷脑没有一点巴克的英俊气质。不,是完全不能与巴克相提并论。像托兹和伊莎贝尔——它们是日本哈巴狗和墨西哥秃头狗,它们每天在院子里转来转去,很少把头探出门外,像是整个世界只有这个院子那么大,它们吃饱了就懒懒地躺在太阳底下打瞌睡,醒来后又摇着尾巴向它们的主人乞食。有一次,有些狐,至少二十只,它们冲着托兹和伊莎贝尔狂吠,吓得这两只狗迅速藏进屋子只敢从窗口往外瞥,瞥见一群女仆手持扫帚和拖把驱赶着狐。
但巴克并非看家狗也非流浪狗。它统率着整个领地,可以说是那里高贵的国王。阳光普照的时候,它昂首挺胸地走来走去,似乎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它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戏水游泳或者走进山林英勇打猎。在微凉的清晨或落日的黄昏中陪大法官的女儿们锻炼身体或悠闲散步。在冬天的夜晚和书房中的大法官享受熊熊炉火和阵阵暖意。它背着大法官的孙子们,和他们在草地上嬉戏打闹,全力守护着他们。在泉水边,在放牧围场和浆果地甚至更远的野外。它挺着健硕的身躯傲然行走在狐们中间,目不斜视。但在看到托兹和伊莎贝尔时眼神中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蔑视,全然不把它们放在眼里。因为它清楚它就是国王,无所畏惧的英勇的王——大法官米勒领地内的所有生物的王,包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