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六年级小学生金铃,乐天派,大大咧咧、开朗大方,可是学习却始终排除在“好学生”的行列之外,她颇具文学才华却害怕数学,资质佳却未能得到发挥。在能不能升入好中学的现实下,她如履薄冰。她真的努力了,但也与大人们做了许多“抗争”。她是我们周围背着沉重书包的芸芸学子中的一个,她的快乐和悲哀,失败和成功,恶作剧和做好事,烦恼和得意,怪事和奇遇,正是十一二岁孩子的心灵轨迹。而“我要做个好孩子”作为本书的中心话语,令人震撼和回味。
★温暖了无数想做好孩子的学生和不被老师待见的孩子。 ★告诉孩子,每个努力都不会白费,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告诉家长, 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了,它不全是由100分组成的。 ★一代代小学生的感心推荐,我们都是这样长大的! ★摘自《我要做好孩子》: 卉紫知道女儿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来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其实是深深刺伤了孩子的心灵,她也许真的努力过,却因为年龄、性格、能力种种的原因而无法比别人做得更好。她常常用快乐把自己掩盖起来,而实际上她心里很在乎别人的看法和态度,盼望着父母的宠爱和赞美。 读品牌图书。
一 关于主人公简短和必要的介绍 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长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的学校到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小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摊,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放了学,书包背在肩上,她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伸头向杂货店的柜台里仔细看,有没有新到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包装袋里夹着塑料恐龙的粟米脆啦,编十字架的空心玻璃绳啦,热门的动画片人物玩具啦。无论店主多么漫不经心地把这些东西放在多么不起眼的旮旯里,金铃总能一眼将它们寻找出来,掏钱买上一个,或者仅仅让老板拿出来给她摸一摸再放回去。 然后她去小吃摊找她的老朋友——一只浑身脏兮兮的虎皮花纹的小黄猫。她熟门熟路地穿堂入室,一直钻进店老板的卧室里,从人家的床上把小黄猫抱出来,搂在臂弯里亲热一阵子,拍拍它的脑袋放它走路。要是不认识金铃的人,准会把她当这家小吃摊的孩子。 再然后,她从美发店门口扬长而过——她对美容美发这一类的事情不感兴趣——径直走到修自行车摊前,蹲下来看修车的老爷爷如何操作,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些闲话。这时候她忽然一抬头,妈妈已经在不远处的阳台上扬眉毛瞪眼睛地对她做威胁状了。她赶忙站起来,跟老爷爷说了再见,稍稍加快脚步上楼回家。 就这样,从学校到家不足200米的路程,她至少走半个钟头的时间。 有一次,她在路边碰到一对推车的青年男女,不知怎么就跟他们搭上了话。那两个人一高兴,居然请她坐到自行车的后座上,推送到楼梯口。 回家她跟妈妈说这事,妈妈吓得脸都白了,连声喊:“真是不得了!如果碰上两个人贩子怎么办?” 金铃嘴一撇说:“我有那么幼稚吗?人家劫持我,我不会喊救命?” 妈妈反驳她:“如果你是说着笑着不知不觉被他们拐走的呢?如果他们用麻醉剂迷惑了你呢?” 金铃嘟囔说:“我这么胖,哪家会要我?不怕我吃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