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尔斯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放鸭,会经常捉弄家里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看到他就会咬他。可是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妖精,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妖精,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自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野鹅飞上了天空。马丁决定和野鹅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己久的拉普兰。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野鹅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有具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尔斯最终变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变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该作品不仅给读者讲述了一个顽童骑鹅旅行的故事,还告诉读者相关地理概况、风土人情以及历史知识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作的初衷是为瑞典小学写一本新的教科书,因此,它的情节比较简单。同时,为了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把实际知识传授给孩子们,作者穿插了大量童话、传说和民间故事。为了让孩子看懂、记清,真正掌握知识,作者通篇基本上都采用平铺直叙和素笔白描的写法,除了对必要景物的交代和叙述外,一般不会有重笔浓彩、长篇大论的描写。
在作品中,作者拟人的手法和对细节的描写也非常出彩。在她笔下,风、河流、城市都有了有趣的形象,如把斯康奈的平坦大地比作“方格子布”,把东耶特兰大平原称为“粗麻布”,大雁们把雨称作“长面包和小点心”,将海豚比作“黑色的线穗”等;而细致的描摹状物则使作品更具感染力,如在描写猫被激怒时,作者写道“他浑身的一根根毛全都笔直地竖立起来,腰拱起来形成弓状,四条腿仿佛像绷紧的弹弓,尖尖的利爪在地上刨动着,那条尾巴缩得又短又粗……”,一句话将猫的形态描写得生动又有趣。
想象力
纵观整部童话,可以看出奇妙动人的想象力是该作品魅力十足的很大因素。在作者笔下,尼尔斯就像安徒生童话故事中的拇指姑娘一样,因为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同时他也获得了人类不具备的特异能力:他不但可以听懂动物语言,还可以它们交流。凭借着这一本领,小小的尼尔斯和很多动物都成为了好朋友。在和野鹅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的种种冒险都带有一定的童话色彩。将幻想同真实交织在一起,把人类世界发生的故事搬到动物、植物的世界中,这便让整个作品看起来感染力十足。
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Ottilia Lovisa Lagerlof,1850—1940),瑞典19世纪末新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她不仅是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还是唯一位凭借一部长篇童话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因为拉格洛芙的成就,1914年她被选为瑞典皇家学会会员。由于其文学贡献,从1991年开始,拉格洛夫的肖像被印在瑞典货币20克朗钞票上。
这部童话出版以后,被指定为全瑞典学童的必读课外读物 ,并译成50多种文字流传世界。 由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和广泛流传,许多喜爱这部作品的读者甚至从丹麦、挪威和德国来看望作者拉格洛夫。瑞典文学院将190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授给了她。 [5]
在瑞典,最重要的儿童文学奖就是用尼尔斯这个名字命名的。
视角
作品中采用“多重选择性的全知视角”。此视角多借助于故事中人的“感官”机制,充分调动人物的视听感觉功能,来传达内在的思想活动与情感倾向,组成故事情节最为生动的部分。如第14章对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介绍,作者直接让瑞典国工出场,以自豪的口气向一个思念故土的贫苦小提琴于讲述斯德哥尔摩的传说,体现了瑞典人民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同样,第19章中,作者安排一群旅游者出场,以其中一位旅游者的口吻向读者讲述了耶姆特兰的传说,形象地把这个地区的地形地貌与传说结合起来,使得作品极为生动浪漫。这种表达隐藏了叙述者的身份,让人物通过自己的眼睛和思想活动,语言客观而又不丧失感受力。从阅读感受上来说,既让读者产生耳目一新的感觉,又显得相当客观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