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男孩,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 物。一个初春,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小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情节不烧脑,词语不复杂,小伙伴们完全看得懂。书里的小动物都是动物识字卡上常见的,小伙伴们丝毫不陌生。
在书中,我们可以跟着尼尔斯,结识各种各样的小动物,翱翔天空,飞越山川海洋,探秘奇幻森林,畅游神秘古堡,一起体验惊险、有趣的神奇历程。
这是首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也是著名翻译家的全译本,封面颜色靓丽,孩子特别的喜欢,故事本事趣味性很强,孩子看的津津有味的,舍不得放下。
小精灵
从前有一个十四岁左右的男孩子,身体单薄,瘦高个儿,长着一头淡亚麻色头发。他没多大出息,最乐意做的事情就是睡觉和吃饭,再就是很爱调皮捣蛋。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这个男孩子的爸爸妈妈把一切收拾停当,准备到教堂去。男孩子头戴尖顶小帽,身穿一件衬衫和一条皮裤,衬衫外还罩着一件马甲。他坐在桌子边上,心想:这一下该多走运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在这一两个钟头里可以自己高兴干啥就干啥了。“那么我就可以把爸爸的鸟枪拿下来,放它一枪也不会有人来管我了。”他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