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银岛》是一部历经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的佳作,同时也是其作者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成名之作。故事的背景是十八世纪,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得到一幅传说中的藏宝图后组织探险队前往金银岛寻宝,历经万难*终寻得宝物而归的故事。如果一幅藏宝图引发了一个青涩少年的冒险想法,那么汹涌的大海、狡诈的海盗则使得这个少年变得勇敢、有担当,*终得以成长。这本书的张力恰恰体现在史蒂文森对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设定上,本书在塑造人物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创造这些有血有肉的人物时,将人性的复杂性和闪光点刻画得极为深刻,我们看到机智勇敢的吉姆的同时,也看到时而绅士时而凶暴贪婪的独脚厨师塞维亚,以及被钱财腐蚀了心灵的本·甘。
本书是许多外国小孩的枕边书,因为吉姆的生动智勇的形象把孩子们心中爱冒险、与坏人搏斗、为正义而战的小英雄幻想具象化,并让孩子们不由地追随书中跌宕起伏、环环紧扣的情节展开一段奇妙的探险旅程。吉姆的探险经历会帮助孩子们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这些无形的财富(就像少年吉姆寻宝归来所感受到的),会使孩子们受益终身。
130多年前写下的《金银岛》是历*伟大的冒险故事之一。故事的展开带着悬念、恐惧和兴奋,从海边一个孤立的本鲍上将小酒馆推进到一场伟大的海洋冒险。书中运用了大量的航海术语和老式的俗语、行话,句子本身就像金银珠宝,赋予了这部小说独特的吸引力。不知道十八、十九世纪的海盗是否真如史蒂文森这般说话,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样的他们将永远被铭记!——亚马逊书评
第一部 老海盗
第一章 老水手入住“本鲍上将”
特里劳尼地主老爷,立夫西大夫和其他一些乡绅一致要我把关于金银岛的详情从头到尾、毫无保留地记录下来。当然,岛的地理位置除外,因为那里还有未起走的财宝。就这样,在十七岁美好的日子里,我提笔回到过去。那时,我父亲经营着“本鲍上将”小酒馆,那个刀疤脸棕皮肤的老水手第一次入住我们的酒馆。
我对他的记忆清晰如同昨日。我记得他脚步沉重地来到酒馆门口,身后的手推车里有个大箱子。他个儿很高、结结实实、皮肤深棕,油污发亮的发辫垂到肩膀,落在脏兮兮的蓝外套上。他的手粗粗糙糙布满伤痕,指甲破裂发黑,还有一道乌青发白、看上去很脏的刀疤横过半边脸颊。我记得他打量了一圈酒馆门前的小海湾,对自己吹声个口哨,然后突然唱起古老的海上歌谣。他后来也经常唱起这支歌谣:“十五个人围坐一口死人箱——
哟——嘿——嘿,还有一瓶朗姆酒!”
他的歌声高亢摇曳,好像被绞盘机绞过似的支离破碎。接着,他用手里绞盘棒似的棍子敲敲门。他看到我父亲出来,就粗声粗气地要一杯朗姆酒。拿到酒后,他喝得很慢,像品酒师似的细呷慢咽,还同时打量峭壁和我们的酒馆招牌。
“这个海湾进出方便,”他最后说,“酒馆的位置也很好。客人很多吧,老板?”
我父亲跟他说客人不多,多了才头疼。
“好吧,”他说,“这正是我想要的住处。过来,伙计,”他喊了一声推手推车的男人;“把车推过来,搬下箱子放好,我要在这里住几天,”他接着说。“我是个简单的人;我只要朗姆酒和火腿蛋,再加上去那边看看船。你们怎么称呼我呢?你们可以叫我船长。哦,我知道你们在嘀咕什么——瞧瞧”;他在门槛上扔了三四个金币。“要说就说出来啊,省得我猜。”他说这话的时候像司令官一样凶巴巴的。说实话,他穿得很差,说话粗俗,一点也不像在桅杆前驾船的人,倒更像习惯了被服从和打别人的船长手下。推手推车的男人告诉我们,前天早晨,一封信让这个男人离开“皇家乔治”号;他打听过沿岸的酒馆,估计听说我们的酒馆评价良好,客人又少,就把这里选为住处。这就是我们对这个客人的全部了解。
他总是沉默寡言,整天带着黄铜望远镜在海湾边或峭壁上晃悠,整夜坐在店堂角落的火炉边喝很烈的掺水的朗姆酒。别人跟他说话,他总是一言不发,只是突然恶狠狠地抬头看你,像雾笛一样擤一下鼻子;我们和来酒馆的人很快学会不去理他。每天,他晃悠回来,总会问路上有没有水手经过。起先,我们以为他只是因为缺少陪伴才问这个问题,后来,我们渐渐发现,他是在极力躲避同行。常常有取道海岸边去布里斯托尔的水手投宿“本鲍上将”。这种时候,他进店堂前总要透过门帘细细打量一番;只要有水手出现,他一定像老鼠一样安静。至少对我来说,这不是秘密;在某种程度上,我和他一样提心吊胆。有一天,他把我拉到一边,要我睁大眼睛留意一个独腿水手,并在这个水手出现的第一时间通知他。他保证,只要我这么做,每月初就给我四个银便士。每月初,我找他要钱,他只会醒鼻子俯视我,可一星期还没完,他经过一番思考就又会给我四便士,并重复他的命令,要我留意“独腿水手”。
我无需告诉你独腿水手的样子在我梦境里如何缠绕不去。暴风雨夜,每当狂风摇动房屋四角,海浪咆哮着冲上海湾峭壁,我会看见带着一千多种可怕表情的他,有一千多种形状。有时,他少了半条腿,有时,少了整条腿;有时是个怪物,只有在身体中间有一条腿。最可怕的噩梦是看着他越过篱笆水沟追捕我。总之,我脑海里充满了可怕的幻想,为每月的四便士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我虽然被独腿水手弄得提心吊胆,却不像其他人那样害怕船长。有些晚上,他喝很多掺水的朗姆酒把自己灌醉;然后,他就坐在那里,旁若无人地唱起邪恶野蛮的古老歌谣;可有时,他会再叫几杯酒,逼所有吓得瑟瑟发抖的顾客听他讲故事,或跟他一起唱歌。我常听到房子在“哟——嘿——嘿,还有一瓶朗姆酒”的歌声中震颤。在死亡的威胁下,所有人都为了宝贵的小命加入合唱,还拼命唱得比别人响亮,防止被他盯上。因为这些时候,他是主宰;有时,他会拍桌子让四周安静下来;有时,他因为人家提一个问题勃然大怒,有时却又因没有人提问而断定别人没认真听他的故事。在把自己灌得烂醉,跌跌撞撞地倒上床前,他不允许任何人离开酒馆。
最吓人的是他的故事。那些可怕的故事里有绞刑、走木板和海上风暴,也有托尔图加岛、野蛮行径和西班牙大陆。听他的描述,他一定和最邪恶的人生活在一起,上帝只允许这些人生活在海上;他讲故事时用的语言和他描述的罪行让我们这些淳朴的小镇人民震惊。父亲总说他会毁掉这个小酒馆,人们很快就不会来了,因为没有谁喜欢受尽欺压,然后颤抖着上床去睡觉;可我却觉得他的存在对我们有利。人们当时很害怕,可回过头来看看,却又很喜欢那种感觉;这是宁静的小镇生活中的兴奋剂。一群年轻人甚至假意赞美他,称他是“老水手”,“真水手”,说英格兰在海上威名远扬,都是他这种人的功劳。
可在某方面,他的确有可能毁了我们的小酒馆;他在这里呆了一星期又一星期,一个月又一个月,已经赊了不少账,而父亲一次也没能鼓起勇气去讨钱。父亲一提这件事,船长就大声擤鼻子,你甚至可以说他在大声咆哮,眼睛直盯着父亲逃出房间去。我曾看见他在拒绝父亲后焦躁地搓手,这不安与恐慌一定大大加速了他的郁郁而终。
跟我们呆在一起的日子里,船长除了在小贩那里买过袜子外,从没换过衣服。他的帽子边塌了,他也就让它一直塌着,虽然起风时特别碍事。我还记得他在楼上的房间里自己补外套,到最后那件外套除了补丁还是补丁。他从不写信,也没人给他写信;他从不跟别人说话,要说也只跟身边的人说,而且大多只在喝朗姆酒的时候。我们从未见他打开过那个航海用过的大箱子。
他只被顶撞过一次,那是后来的事情。那时,我可怜的父亲病得越来越重,那病最后要了他的命。一天傍晚,利夫西大夫来看病人,后来又在我母亲的招待下吃了点晚饭。因为老“本鲍”没有马厩,他就去店堂里边抽烟边等马从村庄里送来。我跟他走进店堂,观察他跟别人的区别。他衣着整洁,神采奕奕,头上撒了雪白的粉,眼睛又黑又亮,行为举止也让人愉快。他跟我们这群懵懵懂懂的乡下人,特别是我们那位邋里邋遢、让人心烦、双眼昏花、衣衫褴褛的海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的海盗坐在那里,双臂搁在桌上,喝了不少朗姆酒。突然,他唱那首起总是挂在嘴边的歌谣:“十五个人围坐一口死人箱——呦——嘿——嘿,还有一瓶朗姆酒!喝酒,喝酒,休管魔鬼做下其他事——呦——嘿——嘿,还有一瓶朗姆酒!”
起先,我以为“死人箱”就是他楼上前房里的那口大箱子,这个想法和独腿水手的影子一直在我的噩梦里纠缠不清。可现在,我们早就不特别在意这首歌了;那个晚上,除了利夫西大夫,所有人都对这首歌都习以为常。据我观察,这首歌并未产生令人愉快的效果。利夫西大夫不高兴地抬了下头就继续跟园丁老泰勒讲风湿病的新疗法了。同时,船长越唱越兴奋,最后,他拍拍面前的桌子,我们都知道,那是要我们“安静”的意思。所有谈话立刻停止,除了利夫西大夫;他的声音依然清晰温和,说几个字就飞快地吸口烟。船长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又拍了拍桌子,然后更凶地盯着他看。最后,船长爆出一句凶巴巴的低咒:“那边,桌子中间,安静!”
“您在跟我说话吗,先生?”大夫问;那恶徒用另一句诅咒承认了。“先生,我只想跟您说一件事,”大夫回应,“您要是再这么喝下去,这个世界上很快就会少一个肮脏的恶棍!”
我们的老伙计怒不可遏。他一跃而起,拉开水手折刀,稳稳握在掌心,威胁着要把大夫钉到墙上。
跟我们的老伙计不同,大夫一动不动,转过头,依然保持老样子跟他说话。大夫语调不变,声音有点高,但非常镇定平稳,整个屋子里的人都能听清。“要是你不立刻把刀放进口袋,我用我的名誉保证,你会在下次的巡回法庭上吊死。”
接着是一场眼神较量,可船长很快败下阵来。他放下武器,坐回位子,像条被打败的狗一样嘟哝。
“现在,先生,”大夫继续说,“既然我知道我的管辖区里有你这样的家伙,你该料到,我会时时刻刻盯住你。我不仅是大夫,还是地方法官;只要我听到一句抱怨你的话,只要你做出一点今天晚上这样的不良行为,我马上采取有效行动,把你抓起来赶走。话不多说,就这样。”
没过多久,利夫西大夫的马到了门口,他就骑上马走了。可这个夜晚,以及之后的很多个夜晚,船长一直安安分分。
第二章 “黑狗”的出现和消失
不久发生了一连串诡秘的事情,使我们最终摆脱了船长。不过你会看到,这不是船长惹的事。而头一件事情就发生在大夫来过以后不久。那是个严冬,冰冻和刮大风的天气持续了很久;从一开始我那可怜的父亲就没什么希望看到春天了。他的病日益严重,小酒馆的事全都落在妈妈和我手里,我们忙得没空注意那个讨厌的客人。
那是一个一月的清晨,冻得刺骨。打上厚霜的海湾一片灰白,浪花轻轻拍打石头,低低的太阳刚刚触到山头,远远照到海面。船长比平时更早得起床去了海边。他的短刀在蓝色旧外套宽宽的衣摆下晃荡,黄铜望远镜夹在臂下,帽子向后倒在后脑勺上。我记得他每朝前迈一步就有一股呼出来的气像雾一样跟在后面;他拐过大岩石时,气呼呼地大声哼了一下,好像还想着利夫西大夫的事。那是我最后听到的声音。
哦,那个我以前从未见过的男人踏进店堂时,母亲正在楼上陪父亲,而我在为船长摆放早餐餐具,等船长回来。那人肤色苍白,油腻腻的,左手缺了两根手指;身上挂着短刀,却不像好斗之人。我一直在留意水手,不管是缺腿的还是不缺腿的。我记得这人很奇怪,不像水手,却又带着大海的味道。
我问他有什么需要,他说他要朗姆酒;可我出去拿酒时,他却往桌边一坐,叫我过去。我捏着餐巾,停在原地。
“过来,孩子,”他说,“走近点。”
我朝他迈了一步。
“这是不是我朋友比尔的桌子?”他斜着眼睛问我。
我说我不认识他的朋友比尔;这是为住在我们这儿的客人准备的,我们都叫他 “船长”。